拆迁普法节目
土地征收
文章引言:
以租代征是指未办理合法的手续,私自将农用地以租用的形式从农民手中征收,直接将农用地投入市场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名义上是租用,但实质上就是非法征收。征收方租用形式征收农用地,主要就是为了规避土地征收程序。以租代征的非法征收行为直接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当农民自己的土地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抵制非法行为保障自己权益呢?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以实际案例为您解析。
基本案情:
当李先生走进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的时候,给我们的印象非常深刻,他是一位非常质朴的农民,老实有礼,不善言谈。黝黑的脸颊和粗糙的双手可以看出他常年肩负生活的重担。当李先生提起自家土地的那些事儿,眼睛不禁湿润了。李先生一家主要依靠自家承包的土地生活,但是去年年底的时候,村委会领导找到李先生,要求李先生将土地租给某用地单位,该用地单位每年支付一部分“租金”,还说这是村委会集体的决定,让李先生必须服从决定...李先生在村里是个老实人,除了耕田种地,并没有其他的手艺,如果没有了土地,简直是断了生活来源。听到村委会领导的说法后,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后来朋友给李先生出主意,让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了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
办案掠影:
我所马传贞律师接待了李先生,听到李先生的描述后,马律师立刻就明白了这是典型的“以租代征”非法征收行为。于是为李先生进行了初步分析:首先,土地征收工作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很多前置审批手续必须完成,农民在交地之前应当已经得到征地补偿。而“以租代征”这种形式巧妙的规避了这些前置审批手续,以“租赁合同”的形式完成土地的征用。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补偿农民的经济成本。但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严重者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另外还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市村庄和集镇的总体规划。听到马律师的分析后,李先生感觉看到了光明,立即委托了马律师协助维权。
马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进行了信息公开申请,向相关部门申请了该农用地区域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经过信息公开答复发现,并没有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也无该项目指标。随后,马律师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该村委会对李先生所属土地的租赁合同以及土地租赁村民表决程序等关键信息在七日内进行公开。不出所料,村委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并没有回复任何信息,马律师果断向镇政府申请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要求镇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督促村务公开。但是镇政府同样未给予回复。针对此种情况,马律师就此以该镇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镇政府和村委会感觉到了压力之大,主动找到李先生提出了高标准的补偿金额,至此李先生得到了应有的补偿,维护了合法权益。
律师提示:
“以租代征”形式非法征收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和农民的自身权益,当农民遭遇非法征收,切勿听信村委会的决定而盲目签署土地租赁协议。建议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制止和查处,如条件允许尽量聘请专业律师,协助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