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普法节目
问题答疑音频
音频:养殖场收到环保整改通知书后该怎么办?
北京英淇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因此,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如果因环保问题而关停有手续的养殖场,应该由县级政/府给予合理的补偿。若对于补偿,当地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则应参照征地拆迁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包括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损坏,地上物损失等等。
养殖场在遇到环保关停时,老百姓都可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若您遇到此类问题时,则要咨询专业律师,律师会根据您的案件为您解析,帮助您获得合理的关停、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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