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普法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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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迁协议不给拆迁户一份,合法吗?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一致的,就可以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补偿协议的要双方当事人签字才成立的,拆迁协议是进行补偿的依据。
在实践中,通常会出现被拆迁方签了拆迁协议之后,拆迁方不给原件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方不给原件是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应该是一式两份的,由被拆迁人与拆迁人各自持有一份,依据签订的协议补偿。
拆迁协议属于拆迁双方,协商谈判*终共同签署的结果,作为合同的种类之一,双方在签署完毕之后,应各持一份以证明其在拆迁协议中享有的权利义务。实践中,拆迁方会以协议要经过审批的幌子为由,骗走拆迁户签字或按手印的协议,且迟迟不返还到拆迁户手里,而一旦两份协议都被拆迁方拿走,拆迁方往往会擅自修改协议,这样就使被拆迁人的核心利益时刻处在风险之中,而且即使补偿不合理,被拆迁人也因为没有补偿协议作为证据,导致维权很难,因此拆迁户在签署完补偿协议后,必须相互交换留底,即自己必须保存一份已签订的拆迁协议。
二、村民与村委会签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效吗?
判断村委会和村民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否有效,首先要明确村委会的法律地位。2017年10月1日之前,村委会仅仅是自治组织,在后来《民法通则》修改后,村委会成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是可以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但是村委会不是行政体系的一部分,就是说不是政府,依然是自治组织。行使的权力不是行政权力,而是基层自治组织的管理职能。
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才是征地组织实施的主体,对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地发放,组织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等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应在市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征地工作。
村委会的行政职能有限。对于在有拆迁、征地的情况发生时,村委会的职责和权利就是配合征收的单位进行宣传、调查等工作来完成征收、拆迁的目的。按照我国行政管理法规定,土地主管部门才能有资格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要一月前进行公示,还要公示补偿标准,要依法依规进行公示,否则签订的补偿协议无效。
因此,村委会是没有权利与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或者说即使签了也是无效的、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北京英淇律师提醒:被拆迁人在签征收补偿协议的时候,如果遇到的相对方是村委会,一定要区分村委会有没有委托的权利。如果没有,被拆迁人一定要拒绝签字,并且及时提起有关复议、诉讼程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补偿利益。
三、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还能反悔吗?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等签订的协议,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安置补偿协议属于合同范畴,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在实践中,导致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通常主要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拆迁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与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的被拆迁人不在合法拆迁范围内;
2)作为向对方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的拆迁人不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
3)协议双方作为代理人签字的,超越代理权限或无代理权限的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4)签字的被拆迁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5)拆迁协议本身违法的,如不符合有关批准文件规定等,拆迁协议无效。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经生效,虽然被拆迁人可以基于上述原因主张拆迁协议无效,但事实上,真实要解决签了补偿协议又反悔这个问题,并不是像纸面说的这么简略,真实操作起来还是适当有难度的,不同的状况下应对方法也不同。
如果仅仅是协议签订后发现有别人比自己家补偿条件好、补偿金额高而反悔,法院是不会予以支持的,所以再次提醒广大被拆迁人,一定要仔细再仔细、认真再认真的审核拆迁补偿协议,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对协议内容进行专业审核,毕竟拆迁关系着一个家庭的未来生活向哪个方向发展,一旦出现失误是普通家庭难以承受的。
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该由谁签?
依现行法律,只有房屋权利人,才能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企业在面对拆迁时,有限责任公司通常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签订企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股份有限公司通常情况下也是由股东会选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企业签订企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伙企业应当按照合约协议的约定或者经由全体合伙人表决同意。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签订企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改制完成企业,在经由董事会决议后,由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企业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五、拆迁方让我签空白协议,我能签吗?
不要在空白的协议上签字,拆迁方为了能够尽快达成补偿协议,往往会向被拆迁人承诺很多,也会开出非常优厚的补偿条件,这种口头的承诺是绝对不能相信的,无凭无据也会落得鸡飞蛋打,所有的补偿内容一定要白纸黑字的写清楚。
如果对方执意要求在空白的协议上签字,也千万不要同意,因为签字以后,拆迁人可以在空白协议上写不利于被拆迁人的条款,而被拆迁人此时处于任人宰割的局面,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