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普法节目
知识讲座文章
“以违建促拆迁”,是企业拆迁律师宣继璇常说的“口头禅”,同时也是多年企业拆迁法律服务经验的总结,企业与拆违二者之间存在什么关系、为什么征收拆迁中企业有时会被认定为“违建”,该如何击破违建的认定等问题,困扰着每个企业经营人,在此,根据经验为您解析其中的缘由。
以拆违促拆迁的缘由!
拆迁开始之初,都被老百姓称为“乔迁之喜”,代表着新的居住场所、新的环境以及新的生活,但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利益占领了首要位置后,这种称谓慢慢的消失在我们的生活中,取得代之的是“以拆违促拆迁”,即认定为被拆迁房屋为违法建筑的方式,加快拆迁进度。
企业遇到“以拆违促进拆迁”,该怎么办?
不仅仅是民用住宅会通过此种方式拆除,各种企业、工厂等经营性用房也会遇到此种情况,但拆除促进拆迁主要包含以下几种原因:
1、违反土地使用性质(常发生集体土地上建设的企业或厂房);
2、因招商引资而没有补办手续(为了快速经营而无暇或无法补办手续);
3、违章建筑的房屋曾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4、通过拍卖取得国有资产,但手续不完备;
5、企业或者厂房建设较早,法律法规不完善;
……
遇到上述情况,是否应被认定违法建筑?
2008年1月1日施行《城乡规划法》,明确了违法建筑的概念,而对于违法建筑的判断,不仅仅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更多要尊重历史情况、建筑当时的条件、状态等原因,来综合判断,其次,认定违法建筑的法定依据应该充分,在考虑历史原因的前提下,适用法律应遵循立法精神,不能采取 “一刀切”的方式来进行认定……
如果您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上述集中情况,请一定要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拆迁律师宣继璇以实践经验告诉被拆迁人/被征收人,认定违法建筑的历史渊源及事实、认定程序、法律依据等环节都可能存在问题,采取听证、诉讼等手段,很大程度上对违法建筑产生重新认定或者撤销其认定的结果,所以,必要时还是要请专业征收拆迁律师把握维权方向,争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