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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设有抵押权在拆迁时应当如何补偿安置?

拆迁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房屋设有抵押权是拆迁时经常遇到的情况之一,房屋进行拆迁,原抵押物不存在,那么抵押权该如何实现? 

对于房屋上抵押权的实现,我们首先要确定抵押权的效力,房屋设定抵押是为了债权的实现,如果因抵押合同无效、抵押合同内容或者其他法定无效情形,那么自始是不存在抵押权的,就不会涉及到房屋拆迁抵押权实现的问题。如果抵押合同无其他瑕疵,可以生效,那么,当房屋拆迁时,除了进行协商,抵押权可以分以下情况进行实现:

1.拆迁时选择了货币补偿的方式:

货币补偿是一种简单、便捷的补偿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住房可以不受地点等的限制,同时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当被拆迁人选择了货币补偿方式的时候,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书面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协议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达不成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将补偿款向公证机构办理提存。

2.拆迁时选择了产权调换的方式:

产权调换是另一种补偿方式,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产权调换后,原抵押物不存在,又无可供偿还的货币,那么,该如何实现抵押权?对于这种情况,抵押权人可以变更抵押物,抵押权人可以就产权调换房屋到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变更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就解除房屋抵押权达成协议并且已到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了解除抵押物登记手续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未协商或者协商后未就解除房屋抵押权达成一致意见的,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将补偿款向公证机构依法办理提存手续。

英淇征收拆迁律师团队提醒您:

有抵押权的房屋拆迁时不要有危机感,您的抵押权是可以实现的,当您遇到拆迁时,及时找到专业律师进行沟通,确保债权的实现,在第一时间做好维护自己权益的准备,保证自己的权益得到实现,避免日后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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