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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文章

不合理的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答应!

很多企业负责人因不懂征收拆迁法律规定,基本上都会忽略征收程序各个阶段的细节,导致与征收方对抗时落入下风。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根据真实案例为您解析征收方因程序违法而被撤销其征收补偿决定,仅供参考!
  

基本案情

王先生在吉林某地开了一个小型食品加工厂,经过10多年的经营,慢慢在当地有了名气,也将其所生产的产品慢慢经营到了外地,随着知名度慢慢扩大,很多人慢慢加盟该产品,反响一直不错。

王先生经营的加工厂占地几百平米,有加工车间、有冷库等,设备也比较齐全。2015年,王先生的厂房遇到了征收,在没有看到的征收公告、评估机构没有选择而是直接指定的前提下,对王先生的厂房进行了强制评估,其评估结果只针对几十平米的房屋进行了评估,而对冷库、加工件等不予补偿。

无奈之下,王先生找到了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田军律师接待了王先生,解答了该征收程序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首先,从程序上征收方对于评估机构的选择、评估行为等情形存在程序违法;其次,征收方所张贴的公告等文件并没有相关部门的印章;后,对于法律条文的适用也存在错误。

结合上述问题的分析,田律师提醒王先生,按照以往的案件经验,征收方虽然存在违法情形,下一步极有可能会给您下达征收补偿决定,以促进征收工作的进行,甚至是进入到强拆的程序中,一定要及时取证,做好提出诉讼的准备。

听了田律师的分析,王先生决定聘请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帮助维权。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田军律师接受王先生的委托后,先对该房屋进行了取证工作,以防止日后维权无证可依,此外,也对征收方的征收手续展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刚刚收到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征收方就对王先生下达了征收补偿决定,王先生依据手中的证据提起了关于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诉讼。

 

庭审现场

在庭审现场,征收方向法院提交了多达20多项依法下达征收补偿决定的证据,包括到不限于征收土地的批复、复函、政府会议的纪要、征收项目的公示情况、评估机构选择及王先生当事人拒绝评估的证据,这些证据看似十分合理,但忽略了每个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而田军律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自行拍摄等证据将征收方的每份证据从合法性、关联性等都提出异议,后,法院采纳了王先生证据,认定征收方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违法,撤销了征收补偿决定,要求6个月内重新履行相应的义务。

 

律师说法

有关政府征收不动产的问题,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虽然征收实践中政府和被征收人方面都对法律规定保留一定意见,但既然有规定,征收就应当按照法律进行,“拆迁”纠纷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或者说在法律规定内进行博弈是唯一理性路径。

这就需要学法、懂法和守法,会运用法律,特别是靠行政权力进行征收的政府机关更需要这样,被征收人也得学会相信法律,学会依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政府对征收依法做了一些工作,但工作不够细致扎实,对法律掌握不够,除了判决书提到的评估报告复核申请没有书面答复文书构成程序违法之外,文书内容上还存在严重违法的地方,还有其他严重违法的地方。

本案中虽然判决书并没有把违法点说全是个遗憾外,法院毕竟主持了公道,实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希望政府引以为戒,沉下心来切实研究被征收人的合理关切,通过耐心沟通尽快解决征收纠纷。
 

英淇征收拆迁律师团提示

回顾整个案件,法院采取了律师的观点是因为及时对每个阶段进行了合法有效的取证之外,也有专业征收拆迁律师对该法律条文及程序的运用,所以,若是您也遇到类似情况,定要咨询专业征收拆迁律师寻求帮助,以解您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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