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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百姓在棚改的大潮中体味着苦乐酸甜。那么什么是棚户区改造?如果您遇到棚户区改造,应该警惕哪些问题呢?北京英淇拆迁律师为您解析!
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也即城市中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路绿化、无公共活动场地、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需要注意的是,在国有土地上进行的征收行为,适用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便是政府大力支持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本质上都属于国有土地上的征收行为,必须适用该条例的程序性规定。那么,对于棚户区改造来讲,被征收人应该警惕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要警惕“被棚改”情形。在征收工作实践中,某些地方官员为满足私利利益政府的棚改审批程序简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擅自扩大征收项目范围,甚至一些新建房屋都被纳入棚改范围,违背了政府改善民生工程的初衷。对此,被征收人要警惕自己的房屋是否属于棚改项目的范畴。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知悉所居住房屋区域的棚改项目范围,以了解自家房屋是否“被棚改”。
其二,要警惕“预签约”模式。所谓“预签约”是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征收方鼓动拟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预签征收补偿协议,如果签订协议的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则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如果没有达到该比例,则征收工作终止。这种模式极大的简化了征收审批的前置程序,对征收方来讲是一种非常高效的征收手段。被征收人在签约前一定要先看协议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补偿标准是否达到了自己的预期。否则一旦在征收方的鼓动下签署协议,日后容易悔之晚矣。
其三,要警惕“被违建”情况。由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多数属于年代久远的房屋,很多棚户区居民在建房初期无法办理房屋证件,这都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而非个人原因。征收方往往会以此为由,认定被征收方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借以压低补偿。对此情况,被征收人不要放松口径,一定要坚持合理的补偿标准。
其四,要警惕“老旧房”说辞。因为是棚户区,所以大多房屋都是比较简陋的,征收方常常会以此为说辞,压低补偿,但是需要被征收人注意的是,这些棚户区大都属于城市国土土地,补偿标准应该以周边房屋价格为标准,至少要保障被征收人可以购买同一地段和相当面积的房屋,不能因为棚户区改造而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
拆迁律师建议:棚户区改造过程中,被征收人一定要警惕以上四种情形。一旦发现这些情形出现而无法应对,建议被征收人及时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介入,化被动为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