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普法节目
房屋拆迁
原告:王某
委托代理人:田军,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沂南县人民政府
沂南县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
沂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案情简介:
王某所在的村子正在进行拆迁,王某未与拆迁方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也未得到任何安置和补偿。2017年8月20日,王某的房屋被不明身份人员强行拆除,王某及家属被打伤。拆迁方却不认可房屋存在及被强拆的事实。
沂南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X行初X号行政判决书,认定王某房屋系沂南县政府(两违整治办)以原告房屋未取得合法宅基用地手续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被强行拆除。王某的房屋建设时间早于城乡规划法制定的时间,城乡规划法不能约束王某建设房屋的行为。涉案房屋所涉土地已于2010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征收,被告认定王某房屋未取得合法宅基用地手续,属于认定事实错误。三被告强拆王某房屋的行为认定事实不清,没有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规定。
被告称已与王某的长子于2017年6月15日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王某对其子签订的协议不予认可。
胜诉判决:
确认被告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或因为当地特殊原因无法办理相关的权属证明,这在大部分城市及农村现阶段普通存在,就包括一线城市这类房屋也很多。在2005年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就有关于无证房要考虑历史因素问题,不能“一刀切”认定违建不给补偿。对于一些历史原因导致的证照不齐全房屋,征收方应当尊重历史、面对实际,在综合考量建筑的形成时间,办理手续情况,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大小以及过错程度等因素,依法依规作出公平、公正的认定和处理。
拆迁中“强拆”的情形十分常见,如果被拆迁人收到了强拆通知或提前得知强拆的消息,那么首先一定要将房屋的原貌拍照、录像,并将贵重财物及时转移。
在强拆过程中我们应该保留相关部门违法强拆的视频、录音,跟征收部门工作人员的对话录音,征收部门工作人员的宣讲内容等等,都是在征地拆迁中重要的视听资料证据。本案中正是王某及时找到了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才避免了更大的损失。律师可以有效应对行政处罚、强拆等不正当行为,为当事人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若您也遇到此类事情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听取专业律师分析,以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