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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被环保部门责令停业而强拆,如何维权?

在拆迁中,由于企业没有及时维护自身权益,极有可能会导致企业被强拆,因而蒙受损失,那么,企业遇到强拆时,该怎么办呢?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根据多年的拆迁维权经验为您解析!

 基本案情

李先生在江苏某地经营一家的化工厂,07年时,当地政府要求李先生的化工厂按照当地颁布的政策,尽快完成环评手续,且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落实相应的排污申报工作。

随后,李先生按照当地的政策对企业排污设备进行整改,并通过环保测评后进行生产经营。

在2013年,李先生的化工厂所在地段要进行航道整理,因此,李先生面临征收拆迁,李先生积极地与相关部门洽谈补偿事宜,但由于其补偿较低,一直也谈不拢,其拆迁事宜也就搁浅下来,但谁也没想到化工厂会因为环保问题而被强拆…

2013年的下半年,李先生的化工厂接到了当地环保部门的一纸局决定书,“因其化工厂不符合环保规定,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关闭化工厂”。因化工厂在07年的整改中,已经符合环保的标准,此时,李先生感到十分意外,考虑到可能与此次征收拆迁有关,认为只要谈妥补偿,这个所谓的“巨鼎”也不会是什么大问题,但事情的发展并不像李先生想象的一样…

在李先生接到决定书后的几天,当地的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对李先生的化工厂进行了强拆,强拆时由于时间十分紧急,化工厂机械设备等财产都被埋在了废墟中,此时,李先生觉得不通过法律维护权益已经无法解决问题,所以,找到了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

办案掠影

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待了李先生,听了李先生的描述后,英淇律师针对李先生的情况进行了解答。

此案的焦点就是环保部门的要求关停的决定及强拆之间的关系,该决定书是引发“强拆”的起因,因此对案件的走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其次,该强拆行为存在违法情形,即不符合强拆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同时对于化工厂内的财产也没有进行公证、留存。

听了律师的讲解后,李先生决定聘请北京英淇律师帮助维权。

律师在接到案件后,首先,针对其“决定书”提起了行政诉讼,根据化工厂的设备升级、测评等证据,后法院判决确认其“决定书”违法,此时,取得了第一步胜利。

随后,律师根据强拆的法律法规,向法院起诉相关部门联合强拆行为违法,在庭审中,律师向法院主张强拆的起因(决定书已被确认违法)、其强拆流程缺少强拆通知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且化工厂财产未被有效保存而违法相关法律规定等情形,都属于违法行为,后,法院判决确认其强拆行为违法,此时,取得了第二步的胜利。

没过几次,英淇律师并未及时起诉,而是根据法院的的判决书,先向有关部门发送律师函,要求查处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方接到了律师函后,主动了联系了律师要求协商。

征得李先生的同意后,英淇律师与李先生一起起草了协商方案,等待即将到来的“重要”谈判。在与有关部门的谈判中,对方承认强拆中存在不当的地方,愿意补偿其损失,但并不愿意透漏补偿的数额,随后,我方列举了其中的损失,包括“厂房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大型机械设备损失、员工补偿损失”等等,对方不得不低下头,与我方协商补偿方案,后,双方协商一致,李先生获得了满意的补偿。

英淇征收拆迁律师团提示

企业遇到拆迁时,不能忽略任何环节。回顾本案,李先生在接到“决定书”后,若是及时维护权益,也不会产生这么多波折,好在律师在调查取证工作中,取得的证据比较充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在此,英淇征收拆迁律师团建议您遇到此类问题,及早咨询专业征收拆迁律师,为您避免风险,从而减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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